江南时报讯 日前,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兴海帮助被执行人将一池鱼全部卖出,促成案件圆满执结。
2019年,海安某饲料公司与罗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海安法院,经调解后达成还款协议。因罗某未能及时履行还款协议中的8万元欠款,饲料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刘兴海接到该案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只有1万元银行存款,经多次沟通走访,刘兴海得知罗某在大丰承包了一片鱼塘,待5月份鱼苗成熟即可变卖,用于偿还欠款。在刘法官的沟通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约定5月份将鱼塘中的鱼进行变现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申请人。5月11日上午,法院收取了当日卖鱼款项7万元,入法院执行款专户。
杨倩靓 刘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