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施行
2025-07-17 21:4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陈洁文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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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7月15日是“世界青年技能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扬州技师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即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设区市首部以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扬州高技能人才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当前,扬州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期。数据显示,2024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达9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1.25万人,但在焊工、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仍存在缺口。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有高技能人才专门立法,扬州先行先试,通过法治手段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保障机制,将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可借鉴的“扬州方案”。《条例》的实施,为推动扬州“三个名城”建设和“613”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据介绍,《条例》历时两年半精心制定。立法过程中,走访了省内外多个城市,深入超50家企业、院校调研,共收到基层意见建议137条,其中43条被采纳。诸如“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艺项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专门支持”“支持建设公共实训基地”等建议被直接写入法规。

  《条例》共24条,不分章节,围绕高技能人才工作关键环节形成系统性制度设计。法规直面当前发展堵点难点,推出多项创新举措:明确“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相应学历报名参加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活动”,打通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要求国有企业发挥工资分配示范引领作用;规定对有特殊贡献者实行“特岗特酬”,并加大在劳模、工匠等评选中的选拔力度,让技能人才有荣誉、有地位。

  此外,《条例》注重发挥退休高技能人才作用,规定政府部门可吸纳其进入专家库,人力资源市场应建立专长信息档案,实现人才资源最大化利用。同时,法规将“扬家匠”品牌建设写入条文,强化扬州高技能人才的品牌标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扬州师傅”等技能领军人才,提升扬州在技能人才领域的城市竞争力。

  (陈洁文 李涛)

标签:技能人才;扬州;条例
责编: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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