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环境保护法治观念,8月14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法治游园会在云龙区生态法治文化公园欢乐举行,通过“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圈’中百‘态’”法治套圈、“拆出好生态”法治盲盒等趣味互动环节,寓教于乐,向居民传递绿色发展理念,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成为云龙区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缩影。
“我知道,这个卡片上画着鱼骨头,应该放进厨余垃圾桶里!”“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活动区域,家长和孩子们兴致盎然地将手中拿到的各种“垃圾”卡片贴在对应颜色的“垃圾桶”上。搭配生动直观的互动,普法志愿者紧贴生活实例,适时讲解垃圾分类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介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标准与常见误区,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有效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正确完成分类的孩子们接过代表通关的“守护生态环境小勇士”徽章,脸上纷纷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相约与小伙伴们一起坚持垃圾分类,带动全家人行动起来,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美丽。
“ ‘圈’中百‘态’”法治套圈环节更是人气爆棚。市民张先生手握套圈,瞄准不远处印有“节约用电,绿色生活”标语的宣传牌,屏息凝神一扔,套圈稳稳落下。“这句话说的是我们平时要养成节约用电的好习惯,比如离开房间随手关灯,这样既能省电,又能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张先生结合生活实际的解读引来周围群众的阵阵掌声,他开心地接过社区“法律明白人”送上的法治抽纸,笑着说道:“这样的方式很有趣,一边玩游戏,一边学习生态法治知识,必须给好评!”参与感满满的互动游戏激发了群众的热情,通过把宣讲生态法治知识的“话筒”交给群众,让普法宣传“活”了起来,更将绿色理念深深“种”进了群众心田。
“废旧电池属于哪类垃圾?”“装修噪音太大,邻居投诉怎么办?”“拆出好生态”法治盲盒环节同样让群众们直呼“涨知识!”随着盲盒被逐一拆开,一道道生态环保常识及法律知识问答题目被抽取,参与者们或低声讨论、或坚定作答,并在检察官们的详细讲解下,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现场还设置法律咨询处,社区法律顾问、检察官、普法志愿者们现场“坐诊”,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耐心细致地解答各类法律问题。“王律师,我家邻居总在楼道里堆放杂物,都是可回收垃圾,该怎么处理呢?”针对市民刘女士的提问,律师详细解答道:“楼道属于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仅影响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您可以先和邻居沟通,不行的话可以向物业或居委会反映。”通过搭建现场咨询平台,居民们能够与法律专业人士“面对面”沟通交流,及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真正将法律服务送到了居民身边。
此外,云龙区司法局还联合区经发局在云龙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讲习所举办生态法治讲座,邀请上海中联(徐州)律师事务所徐东杰律师,面向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代表,重点围绕《环境保护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企业在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排污许可、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引导企业自觉担当环保主体责任,主动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此次活动由区司法局、区经发局、区检察院、大郭庄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生态法治知识融入趣味互动,让居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市民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接地气、有意义,希望以后能多举办一些。接下来,云龙区司法局将继续深耕精准普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推出更多新颖有效的法治宣传形式,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生态环境贡献力量。(文/周梦瑶 宋新 图/王珮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