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日前,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发展绿色金融既定目标,徐州市明确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金融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机制,充分发挥绿色融资企业评价、绿色融资项目评价、绿色金融机构评价、银行业绿色金融特色机构建设、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指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等绿色金融标准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加大绿色金融重点领域支持。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徐州市“6+4”先进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对钢铁、化工、水泥、电力等传统高碳行业节能减排、减碳改造提供金融支持,加快提升制造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
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徐州市设立绿色金融服务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等特色机构。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大力推广“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拓宽绿色企业和项目抵质押品范围。创新推广水权、用能权、竹林碳汇、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
积极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发改、工信、农业等部门要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绿色产业集群,鼓励符合条件、绿色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争取政策扶持。
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指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分批、分层、分步稳健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通过上述各项任务的落实,到2025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要达1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不低于25%,绿色信贷新增占比不低于10%;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低碳环保技术装备保险等重点险种保障金额比2020年末翻一番;绿色企业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
(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