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不分类,乱扔垃圾且屡教不改,罚!但如果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也可免罚。5月30日,记者从南京市浦口区城管部门获悉,该区在全市首家推行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不予处罚活动,利用教育的形式,通过两个小时的志愿普法宣传,在纠正错误的同时,让更多人从心接受垃圾分类,主动进行垃圾分类。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浦口区江佑铂庭小区,居民陈女士正在垃圾收集房指导居民投放垃圾,这是她被巡查到随意丢弃快递包后,自愿参与的社区服务。
“前天收到快递后,盒子没有按规定投放至垃圾收集点,被城管执法队员巡查到后,我选择参加志愿服务。”陈女士告诉记者,在签订了《浦口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承诺书》后,利用今天上午两个小时,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希望通过我的亲身经历,能够引导更多人参与垃圾分类。”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收运体系逐渐完备,源头分类已经成为重要的一环,但是部分小区居民、商户随意丢弃垃圾、不分类投放的情况仍然可见。今年以来,浦口区转变工作思路,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在居民小区试点开展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不予处罚活动。
“通过执法队员的巡查,对查实随意丢弃垃圾、不分类投放的行为人进行告知。如自愿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免罚活动的,在签订《浦口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承诺书》后,择期进行服务。”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一中队执法队员毕先民告诉记者,志愿者按照就近原则,一般情况为自己居住小区,在7:00-8:00、18:30-19:30垃圾投放的高峰期完成2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志愿者要对小区内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行为和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人进行告知、引导。
据悉,活动自3月16日试点以来,浦口区共有5个小区27人签订承诺书。志愿服务期间,宣传引导1150余人次,现场及时制止随意倾倒行为422人次。
南京市城管局环卫处三级主任科员孙秋阳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实现垃圾源头分类才是最终目标。“城管的执法首先依托法律和法规的‘刚性’来进行处罚。同时,在执法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人性化执法的方式起到‘柔性’的效果,利用刚柔并济的方式共同推动执法,带动垃圾分类的进一步促进,浦口区的做法值得在全市进行推广。”孙秋阳说。
通讯员 冯引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