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作为新金融概念一直深受关注,而我国在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道路上,存在产品单一、制度不完善、实施力度较弱等问题。
一、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制定个性化绿色金融标准。“赤道原则”作为国际项目融资市场中的自愿性行业基准,是制定绿色金融政策标准的基础和依据。然而,由于目前全球对绿色产业还未有统一明确的定义,不同国际金融机构出台的绿色金融政策也略有差异。
二、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创新绿色融资产品。目前国内绿色融资产品种类较少且单一,应结合我国实际市场情况,在产品设计、业务流程中不断创新,使产品多样化,提高产品适应性。对已存在却尚未得到充分运用的产品,比如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应与有关政府部门相互配合,加大推广和普及,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三、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政府要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还应出台配套政策,如建立绿色担保制度和风险补偿基金,为绿色金融开辟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现有国家和地区对于绿色投资的共同努力,倡导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从而弥补绿色投资不足的问题。同时,绿色金融作为较新的概念,其推动和发展也依赖于国际经验的分享和传播,通过有效的国际合作,可以加快绿色金融的普及。另外,增加国际间的交流也有利于资本的跨国流动,最大程度优化绿色资本在全球范围的配置。
农业银行南京栖霞支行 李冬梅 韩扬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