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日前,家住连云港市海州区西门村的刘海斌向本报举报称,他家土地在28年前被村里租给企业作为商业用地,村里只是在征地时赔偿了120元的青苗费,这么多年来我们没有拿到一分钱土地租金,而征用土地的企业每年都付几十万租金给村里,这笔钱从来没有公示透明过。
调查中了解到,1993年2月,海州区西门居委会(原西门村)把西门生产队4家土地租给一家企业,其中刘海斌家是7分地。当初的租地企业负责人,村民等人也做了签字证明,现任西门村高书记也表示认可,但他表示这4家人在租地时,村里就一次性给与补偿了。对于高书记的说法刘海斌夫妻俩并不认可,赔偿给他家120元青苗费怎么能算一次性补偿呢?
刘海斌告诉记者,他向征用土地的企业咨询,该企业的部门经理告诉他,该企业每年都会给西门村委会租金,近几年已经涨到几十万了。“我大吃一惊,按说,除了村集体提留30%之外,应当按比例分给失地的4户村民。”刘海斌还表示, 资金去向始终未知,如果村里不能给出合理的赔偿,他们将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甚至把村委会告上法庭。
对于这28年的土地租金去向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贾鑫茹 刘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