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十项法律服务“护航”疫情防控
2021-08-09 20:3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杨 周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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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常州市司法局积极作为,推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十项措施》,充分利用平台阵地优势,主动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毫不松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法治惠民组合拳为战‘疫’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介绍,连日来,常州司法局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以优质法律服务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加强场所防疫管控。强化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现场服务区域防控,定时对服务区域和公用物品进行消毒,加强服务人员防护,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戴口罩、体温测量、行程码、健康码查验等要求,通过广播或电子屏宣传防疫抗疫,营造良好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

  调整现场接待模式。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属地原则,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灵活调整现场接待时间、接待时长和接待人员数量,并及时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设置自助服务区并保证设备正常,方便群众自助查询。

  畅通实体平台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实体平台服务效能,对群众前来办理法律咨询、公证业务、法援申请、仲裁案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对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尽量减少群众来访次数和人员聚集。

  倡导远程在线服务。公开服务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及时响应群众法律服务诉求,引导群众非紧急事项尽量不前往服务窗口办理业务。推广隔空服务模式,提高12348热线电话接通率和满意率,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推广远程视频服务,实现不见面办理。

  发挥团队服务作用。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专业团队力量,通过实体、热线、网络做好涉疫情法律事务的咨询和业务办理,加强对涉疫劳动合同、房屋租赁、餐饮服务等问题的咨询解答。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用好管好“法润民生”微信群,及时为群众推送防疫资讯、法律咨询、典型案例等。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减少服务节点,简化申请审批流程,法律援助机构畅通“绿色通道”,加强与当事人和办案机关的沟通联系,优先通过网络平台、邮寄等方式递交材料,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和当事人充分沟通,做好因疫情影响可能导致的鉴定延期工作,公证机构简化办证流程,实行延时服务、加急服务,仲裁机构推广网上立案申请、网上开庭仲裁。

  发挥“三台融合”作用。将信息化作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提供在线服务,及时响应群众法律服务诉求,健全服务清单,明确业务流程,落实责任部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认真开展分析研判。有效利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服务数据,辅助判断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求和民生热点,加强涉疫情法律事务的分析研判,挖掘和排查群众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整合力量妥善处置。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月度研判分析报告质量,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积极利用常州司法行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向群众集中提供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的信息检索,自助解答疫情相关法律问题。积极研发匹配适用的法律服务产品,为全市第三届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做好产品研发准备。

  开展“党建+公共法律服务”。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动员党员下沉基层第一线。充分利用“我当一天网格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造法律服务工作亮点和特色。

  (张杨 周莉萍)

标签: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服务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