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家家都有小药箱,但您是否注意过药品拆封后的药品使用期限?今天药师为您划重点,教您正确处理各类开封药品,守护家人用药安全!
一、拆零药品效期管理
当药品需要分装携带时:
• 药片/胶囊等固体药:重新分装后有效期≤6个月,且不能超过原包装有效期。
• 特别注意:注射液、外用液体等特殊剂型不可自行分装。
二、开封药品使用期限(划重点!)
1.固体口服制剂
• 药瓶开封后:常温保存≤6个月
• 小贴士:在药品说明书储存条件下储存。
2.眼用制剂
• 滴眼液/眼膏:开封后≤4周。
• 正确操作:使用时避免瓶口接触眼睛,用后立即盖紧。
3. 胰岛素保存指南
• 未开封:2-8℃冷藏至有效期。
• 已开封:常温(≤28℃)保存28天,避免反复冷热交替。
4.糖浆类、溶液剂、混悬剂、乳剂等药物
• 开封后:常温保存≤1个月。
• 警示:出现絮状物、结晶或异味立即停用。
5.软膏类药品
• 开封后:室内常温(25℃以下)≤1个月。
• 识别变质:出水、油臭味、明显颗粒立即丢弃。
三、医院制剂特别注意
• 口服液严禁“对瓶吹”
• 出现这些情况立即停用:
✓ 霉斑异味 ✓ 变色沉淀 ✓ 膏体出水
✓ 结块潮解 ✓ 分层不匀
四、科学保存三大原则
1.避光防潮:远离浴室/厨房;
2.分类存放:外用药与口服药分开;
3.定期清理:每季度检查药箱;
药师提醒:药品说明书效力优先!当包装标注与本文冲突时,以说明书为准。
转发提醒家人,安全用药无小事。(姚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