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24年,南京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推动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发布行为,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1、南京市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自建网站及其他网络平台宣传销售A型肉毒毒素相关产品;在某网络平台宣传超声治疗中使用“超声治疗疼痛度低、安全性高,即刻就能见到效果”“肿胀轻,恢复快”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并利用患者、医生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在某短视频平台开展直播营销活动中,宣传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的广告内容不一致。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9月,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206591元的行政处罚。
2、南京市某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介绍其医疗美容服务,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内容发布广告;同时,还存在虚构交易、购进医疗器械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形。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2024年6月,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40000元的行政处罚。
3、刘某某发布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淘宝店铺销售床垫,为提高搜索曝光率和浏览量,在明知实际使用的是国产乳胶原材料,以及国产乳胶价格是进口乳胶三分之一的情况下,宣称原材料是“进口天然乳胶”,并在商品网页中使用“天然环保零甲醛”广告用语。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10月,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90000元的行政处罚。
4、南京市某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广告展示牌及宣传单页中发布含有“民水民电”、“精妆小户”等宣传内容,当事人员工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含有“民水民电 性价比高”等内容。但实际项目中房源为商业性质,电费的收取标准为商业用电标准,且当事人与业主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为简装,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7月,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5、南京某化学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其公司的网络营销宣传,在公司官网“首页”——“营销网络”介绍中使用了一张“中国地图”。此幅“中国地图”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东北地区地图边界也不完整,该地图与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不一致。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6月,六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6、南京市某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京东店铺发布含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2024年4月,栖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
7、南京市某餐饮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发布的面条广告中宣称“莱茵衣藻辅助降糖”,莱茵衣藻属于新食品原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莱茵衣藻等3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2年第2号)),构成了在发布食品的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降糖”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6月,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8、南京市某游戏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推广其运营的游戏,在抖音平台上发布含有“首充3元赠神话英雄复仇者”“首充6元赠神话英雄双头龙”“上线登陆赠神话英雄矮人飞机”等内容的视频广告。经查,游戏中并无“首充3元赠神话英雄复仇者”活动,“首充6元赠神话英雄双头龙”活动有特定活动期限,当事人未在视频中标注活动起始时间,“神话英雄矮人飞机”需连续7日登陆游戏获得,当事人也未在视频中说明。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5月,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3658.58元的行政处罚。
9、江苏某生活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名义变相发布多种药品广告,以专家、患者名义对药品作推荐,构成在药品广告中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12月,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出罚没款129800元的行政处罚。
10、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公务员考试培训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对培训老师的宣传介绍中含有“多所高校公考项目主训师”“任职于中央国家机关、江苏省三级面试考官”“公职系统工作15年,全国首批公考上岸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事业编命题考官、阅卷考官”等内容。经查,当事人在网站上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广告,构成明示有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虚假广告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24年3月,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案例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执法人员还注重对当事人进行广告合规指导,并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真正落实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行政执法“更有温度”。
通讯员 宁市轩 记者 殷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