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不合格!涉及保温杯、棉服、羽绒被……
2025-01-17 18:58:00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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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1月17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4年四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发布会。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发布8类产品,包括保温容器、旅行箱包、棉服装、羽绒被、电热暖手器、电热水袋、室内加热器、羊毛绒衫。羽绒服,共计170批次,其中生产企业23批次、实体店110批次、电商平台37批次。经检验,6批次不合格。

共抽取保温容器样品20批次,其中生产企业1批次,实体店15批次,电商平台4批次。经检验,19批次未发现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容量项目。

该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生产单位“浙江泰铨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奇家族系列随行提手保温杯,抽样地点为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下关分公司。

共抽取旅行箱包样品20批次,其中生产企业1批次,实体店15批次,电商平台4批次。经检验,1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物理机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项目。

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生产单位“义乌市莱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生产的DIY贴纸套装(旅行箱包),抽样地点为玄武区伶俐俐饰品店。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生产单位“酷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旅行箱包,抽样地点为天猫平台acer宏碁箱包旗舰店(惠誉供应链南京有限公司)。

共抽取棉服装样品30批次,其中生产企业9批次,实体店17批次,电商平台4批次。经检验,2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项目。

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生产单位“广州合熙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K4723哥特B老花棉衣马甲,抽样地点为栖霞区波尼利斯服装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生产单位“南京佳得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棉服(棉服装),抽样地点为南京佳得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共抽取羽绒被样品20批次,其中实体店15批次,电商平台5批次。经检验,19批次未发现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项目。

该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生产单位“马鞍山广千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CharlesMillen95%白鹅绒冬被1.5M,抽样地点为南京新尚超市有限公司应天西路店。

纤维含量是羽绒被产品的重要质量指标,纺织产品原料成分的不同,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纤维含量的明示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原料成分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产品明示的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和穿着、使用的舒适程度,也可以根据纤维含量来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

南京市质检院纤检中心工程师黄亚表示,纤维含量标注错误或未标注有误导消费的嫌疑,使消费者不能了解其真实原料成分,同时纤维种类及其含量标注不正确,也会影响纺织服装产品使用后的洗涤和保养,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她建议,消费者购买棉服装产品时,应关注标签上标明的纤维含量,通过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和穿着的舒适程度。在购买羽绒服时,可以用摸捏试其手感柔软程度,一般毛梗手感不明显说明绒子含量高,如摸到过大过粗的毛片,则绒子含量较低。

室内加热器也是冬季不少消费者购买使用的产品,此次抽检中共抽取产品20批次,其中实体店抽取14批次、电商平台抽取6批次。经检验,2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

南京市质检院工程师张林瀚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加热器时,要检查产品标识或标签需注意的信息,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商标必须与说明书一致,应有CCC强制认证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代号等标识信息。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处理。下一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通讯员 宁市轩 记者 殷文静

标签:纤维含量;合格;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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