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昆山法院公正司法获当事人点赞
2020-11-18 19:0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蔡磊 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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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近日,昆山泰宝隆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到昆山法院,向执行局法官洪文林送来锦旗,同时递上感谢信,为昆山法院审理、执行法官们高效、廉洁、公正的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点赞。

今年9月,昆山法院执行局受理了泰宝隆公司以上海某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立案申请,泰宝隆公司要求该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昆山法院已生效判决,支付货款586万余元及逾期违约金。该案件在审理阶段时,泰宝隆公司已申请财产保全,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50万元。除已冻结的650万元外,被执行人还应向申请执行人泰宝隆公司支付利息、受理费等50余万元。

“立案后,我院执行局随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能自行履行,我院遂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需要执行的资金。”该案的执行法官洪文林介绍,其后,该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企业近期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余款,且公司农民工工资账户也在被冻结之列,希望能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分期支付余款,并解除对农民工工资账户的冻结,以便在中秋节前及时向企业员工发放工资。

核实相关情况后,洪文林立即同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在保障胜诉人权益的前提下,及时解除了对农民工工资账户的冻结,确保工人工资及时发放。同时,对于剩余的50余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良好的履行意愿,为保护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执行法官积极协调,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以泰宝隆公司撤回执行申请而结案。目前,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第一期的付款义务,双方企业的正常经营周转也得到了很好保障。

“我们将继续坚持树立依法、规范、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昆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汤海鹏表示。 蔡磊 正中

标签:执行;昆山;法官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