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多举措做好“两违”清理工作
2021-03-30 12:3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林伟 吴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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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为响应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维护宿迁市沭阳县韩山镇“全国卫生城镇”的良好形象,近日,韩山镇多措并举,全面禁止全镇非法建设和非法用地等“两违”行为。

  抓查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立23个村(社区)为“两违”查禁工作责任主体。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村(社区)“两违”查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两违”行为,全面担负起监管职责。农业农村、城管环卫、国土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将“两违”查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状,年终组织考核,对稳妥推进此项工作,考核排名位于前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抓部门联动。在查处“两违”工作中,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联动。在执法过程中,农业农村、国土、城管环卫、水务、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对确认为“两违”建筑的,不得颁发营业执照,不得供水、供电。各村(社区)出具的用水、用电及办理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必须有村(社区)支部书记签字认可。不得出具虚假的用水、用电及办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电力部门对出现私拉乱接的现象一经发现及时清理。国土部门对“两违”行为尽早尽快立案。对在拆违过程中妨碍公务,甚至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公安机关迅速跟进,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抓“两违”巡查。各村(社区)和职能部门加大对“两违”行为的巡查频率,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争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拆违阻力与执法成本。职能部门在接到村(社区)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违建现场,同时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和《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抓责任追究。凡因监管不力,经群众举报或“两违”巡查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漏报、瞒报违法建筑的,或村(社区)发现“两违”行为不能立即制止并劝其自行拆除的,对村(社区)负责人将严肃处理。

  抓审批监管。村(社区)、相关部门对群众合理性的住房需求、群众致富或农业部门提倡的设施农业项目、必须的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等建设申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审核报批工作,做到先批后建。对符合国家规定可以办理的及时依法予以办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予以说明,并告知“两违”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农村建房及宅基地审批按照审批程序由镇农经农技中心牵头负责,村(居)负责初审,农经农技中心负责集体组织成员认定和建设方案的审核,国土所负责地类确认,城管环卫负责所建房屋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最后报镇党委会研究批准。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镇已拆除“两违”设施5处约一 万平方米,下一步,韩山镇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和清理力度,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韩山继续助力加油。(林伟 吴华中)

标签:社区;韩山镇;查禁
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