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法院判后释明把“上诉”变“事了”
2024-04-18 16:5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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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贵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我司与俞某已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撤回上诉。”近日,南通通州兴仁法庭通过判后主动答疑释明,并积极组织双方再次调解,成功让两起案件当事人撤回上诉,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曾多次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案件判决后,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对支持原告误工费的判决内容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而另一起案件中的被告保险公司对长期护理费计算的标准以及交强险的赔付问题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一纸判决不是终点,化解矛盾才是目的。收到上述两起案件当事人的上诉状后,庭长洪峰和承办法官赵永刚充分运用“判后答疑释法析理”机制,多次以电话和当面沟通的形式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明答疑,并提出解决争议的建议。最终在两位法官的耐心释疑和调解下,两起案件中的当事人就相关争议达成协议,纷纷主动撤回了上诉申请,避免案件进入二审和执行环节,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今年以来,通州法院兴仁法庭坚持在诉前、诉中和判后各环节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通过诚心、热心、耐心的判后答疑,分层递进做好当事人、尤其是败诉当事人的释法析理工作。解开当事人“法结”的同时,更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减少衍生案件的产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王禹)

标签:上诉;答疑;案件当事人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