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3月22日,溧水法院与溧水检察院共同举行“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杭鸣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静共同为“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会签《关于对审判执行活动及生效法律文书同步开展审务督察和检察监督的实施办法》。法、检两院部分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设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法、检两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人民法院依法接受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也是法检两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互通、促进司法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溧水法、检两院共同制定《关于对审判执行活动及生效法律文书同步开展审务督察和检察监督的实施办法》,是法院审判监督部门、督察部门和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行政非诉执行审查及生效法律文书同步开展审务督察和检察监督,旨在共同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审判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实施办法》对同步监督的具体范围、方式、内容及开展监督后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方式和结果互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揭牌仪式后,法、检两院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推进《关于对审判执行活动及生效法律文书同步开展审务督察和检察监督的实施办法》进行了座谈交流。
杭鸣院长表示,成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继去年双方搭建联席会议框架协议之后双方合作的又一次重大举措,系统地构建起对审判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在南京市也是首创,达到凝聚司法合力,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的效果。但监督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共同提高,共同为溧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下一步,溧水法院将从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一是进一步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大“阳光司法”力度,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在共同提高案件质量、效率的同时,将双方的协作拓宽到支部共建、业务研讨及普法宣传等方面,促进标准互通、理念共融。三是进一步巩固司法办案质量和监督共赢效果,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促进刑事案件质量提升和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 郑娉娉 张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