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首部“小快灵”立法表决通过
2022-11-09 20:40: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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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日前,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行使用公筷公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在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个由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法规性决定,也是常州市首部“小快灵”立法。

  这部法规仅有7条,体例简约不设章节,在短短5个月内“出炉”,推动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餐桌安全问题,是常州市“小快灵”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常州市立法工作坚持“急用先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破通达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瓶颈”的探索与创新。

  “这部法规从立项到通过,创下了常州市立法的最快速度。同时,也是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切口最小、体例最小的法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介绍。

  《决定》紧紧围绕“筷勺”这一生活常用小物件展开,是对我国合餐共食的传统饮食方式的一种“撬动”和“改进”。

  “‘小’是‘小快灵’立法的特色,而‘灵’才是核心,‘小快灵’立法应特别重视操作性。在解决‘灵’的问题上,《决定》紧紧扣住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张建表示,《决定》虽然制定和出台速度快,但质量和成色比较高。

  《决定》明确,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使用公筷公勺,规定两人以上在餐饮服务场所合餐时,应当使用公筷公勺;家庭用餐时,倡导使用公筷公勺。

  《决定》强化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合餐者提供公筷公勺,鼓励实行分餐制,并要求公筷公勺应当明显区别于用餐人员自用餐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桌和餐饮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提示,主动提醒和引导用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

  (宗和)

标签:常州市;公筷;人大常委会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