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
去年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元
2024-03-15 1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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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 殷文静)今年3月15日是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3月15日,省消保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举行江苏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直播活动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采取“云直播+图文视听+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一系列活动。副省长胡广杰出席活动并讲话,省消保委主任邢春宁、省政府副秘书长司勇出席活动,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沈海斌在直播活动上致辞,省广播电视总台台长葛莱出席活动。

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工作亮点多、成效明显,全年共受理维权投诉近2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元。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努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为推动我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中消协最新发布的2023年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我省连续三年蝉联总排名和前十名占比数“双第一”,其中,无锡第一、苏州第四、南京第八。

胡广杰表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力。全省各级消保委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优化环境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要在促进消费上彰显作为,聚焦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领域,打造全新消费场景,大力支持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品、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更大力度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助力提升先进产能;要在为民服务上彰显作为,进一步完善纠纷化解方式,加大诉调对接、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应用力度,强化消费体察、约谈评议、信息公示等社会监督手段,加强“一老一小”等特殊消费群体保护,让人民群众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要在提升能力上彰显作为,各级消保委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专业队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消保委工作,加强消费维权综合治理,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合力,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沈海斌在致辞中指出,过去一年,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优化消费环境,综合施策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疫后消费复苏和经济回升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他表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全力打造安全有序优质的消费环境。全面筑牢消费安全防线,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办好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整治民生实事;着力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实施“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积极推动消费品质提升,进一步提高大宗消费品标准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以优质产品和服务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持续深化消费环境建设,分类制定民生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团体标准,强化“苏小检”民生消费领域科普宣传,进一步擦亮“放心消费在江苏”金字招牌。

直播活动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发布了202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省广播电台主持人大林讲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故事,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意义和实施30年来取得的成效。活动中,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主题,现场连线了全省部分消保委组织、经营者、消费者,展现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多元新消费;以AI形式回顾了江苏消费维权30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果。同时,为2023年度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单位代表授牌,为首批“苏小保”消费维权示范工作室授牌,并举行了“苏小检”科普短视频矩阵上线仪式。

标签:消费;消费维权;消费环境
责编:殷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