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苏工会为职工追回经济权益1.3亿元
2021-03-24 09:41: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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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江苏省总工会发布2020年度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白皮书。一年来,全省工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协调劳动关系带来的新挑战,深入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通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深入21222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10088份,为职工追回劳动经济权益1.3亿元,其中,补发职工工资10250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2968万元。

  白皮书还公布了4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帮助农民工职工讨薪。

  案例显示,唐某等5名农民工经包工头李某介绍,到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的南京某公馆从事外墙大理石装修工作。工程完工后,李某尚欠唐某等5人工资7万余元。唐某等人通过多种渠道追要工资,均因证据不足无果。

  栖霞区总工会迅速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并将劳动法律监督程序转化为法律援助程序,将包工头李某和发包企业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诉至法院。法院原定于2020年2月12日开庭,但受疫情影响该案开庭被延期。法律援助律师多次通过电话、视频、网络等手段,与李某以及工程公司的代理律师反复协商,终于达成调解协议,5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辛苦钱”。

  还有一起案例是为患癌女职工维权。

  案例显示,2019年8月5日,某电器有限公司女职工叶某到宿迁市总工会求助,反映其入职半年后,于2018年8月查出乳腺癌,遂向公司请假两个月住院治疗;在其病假治疗期间,该企业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无法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她多次向企业主张权益无果。

  宿迁市总工会迅速指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与叶某所在企业电话联系,听取公司意见,并到该企业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查阅叶某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工资发放、考勤、工作内容等资料,向该企业负责人介绍叶某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宣讲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停发工资和停缴社会保险费是违法行为,必须尽快整改。

  考虑到叶某病情特殊,尽快处理此案有利于其身体康复,劳动法律监督员多次联系督促该企业负责人,但该企业一直拒绝整改。市总工会指派援助律师为叶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多次协商调解,仲裁开庭前,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企业当场支付叶某4万元赔偿金,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交汇点记者 吉强

标签:社会保险费;总工会;工会劳动法律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