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 被判拘役3个月
2021-08-02 21:3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海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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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今年4月23日下午3时许,钱某某从海门四甲镇乘坐由陈某某驾驶的112路公交车,上车后,钱某某认为陈某某态度不好,双方发生口角。在陈某某驾驶车辆过程中,钱某某至公交车前部打开驾驶位安全门,用左手揪住陈某某衣领进行拉拽,当时,车内载有多名乘客。驾驶员随即报警。

  日前,海门法院对这起妨害安全驾驶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悉,该案系南通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

  (海法轩)

标签:海门;妨害安全驾驶;安全门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