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赔困局到权益保障:丹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破冰之举”
2025-09-02 20:58:00  作者:邵臻 王国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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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9月2日,随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将1万元理赔款转入导墅镇村民岳书祥的账户,丹阳市首例由见义勇为基金会主导的法律援助案件画上句点。这起标志性事件不仅为见义勇为者维权提供了新范式,更折射出英雄权益保障体系从被动救助到主动维权的制度性突破。

  时间回溯至2024年6月17日晚,导墅镇一村民家中突发火灾。邻居岳书祥等人展现的集体勇为,经丹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然而,当“和谐乡村”组合险理赔遭遇“一户一赔”的条款限制时,英雄权益保障的制度缝隙就此显现。原来,保险公司以岳书祥与此次事件中的另一名见义勇为人员袁菊秀是夫妻、“一户只能理赔一人次1.5万元”为由,在完成对袁菊秀的赔付后,拒绝了岳书祥的理赔申请。

  导墅镇见义勇为工作站副站长徐斌今年3月以来对在手35份表彰档案的筛查经验,成为破解岳书祥理赔困局的转机。通过对比保险宣传单页与合同细则,他发现,“1.5万元保额”的普惠性表述与“一户一赔”的限制性解释存在法律解释空间,为诉讼奠定法理基础。

  有了这一依据,徐斌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丹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建议启动维权程序,让基金会与丹阳市司法局联合设立的法律援助办公室为岳书祥提供法律援助。此后两个多月,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市委政法委的关心与支持下,徐斌全程陪同岳书祥走完了法律诉讼流程。

  6月24日,丹阳市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调解过程中,“激励见义勇为”的政策导向与法理框架形成有效合力,最终促成保险公司于8月20日完成赔付。专业法律力量与基层工作站的配合,显著降低了见义勇为者的维权成本,而这种“法律+政策”的双重驱动,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解决路径。

  从帮助23名见义勇为人员追溯四年、累计34.5万元保障,到岳书祥个案维权成功,基层工作人员这些看似琐碎的奔走,实则是将“不让英雄受委屈”的承诺转化为具体实践。丹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这种将道德倡导转化为制度保障的探索,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价值维度。

  (邵臻 王国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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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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