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施行 苏州这部管理办法让你吃得更安心
2025-02-20 22:13: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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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外卖食品使用封签封口……全国首部专门针对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的地方立法——《苏州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线上线下同品同质,食品安全可追溯,这回“吃货”们点外卖可以更安心了!

  苏州现有食品生产企业1415家,持证食品经营主体19.8万家。其中,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约占20%。城市综合体入驻的食品经营者基本都是连锁品牌。总部设在苏州的餐饮和销售连锁品牌达40余家,约1200家左右门店。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林振兴介绍,为完善苏州在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对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特别是总部的监管,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形成示范效应,更好地保障市民餐桌上的安全,根据苏州实际情况,制定该《办法》。

  “我们在《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对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一方面要管,一方面要扶。”林振兴说,《办法》一方面规定了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从总部到门店的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总部应当建立供货者遴选、评价和退出机制以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的外卖配送、临期食品管理、食品添加剂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众多,为什么苏州会选择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这个领域来开展立法?苏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张楷表示,相对于其他食品经营主体而言,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采购量大、供应链长、门店数量多,食品安全风险更加集中易发。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针对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在外卖配送、临期食品和添加剂管理上也有严格要求。《办法》明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使用食品添加剂”。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的外卖食品,明确规定了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经营的食品应当与门店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门店应当对需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封签封口,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在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吴睿看来,《办法》是苏州“小切口”立法的生动实践,虽然篇幅不长,但内容专业、特色鲜明,措施针对性很强,为推动苏州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适应新时代要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苏州将依据《办法》的各项条款,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提升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苏州食品安全管理的新典范。

  (记者 龙美娟)

标签:连锁经营;企业食品;食品安全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