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基层法治水平,日前,经十四届海安市委常委会第28次会议研究同意,海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明确司法所主要工作、优化司法所管理机制、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质效、提升司法所工作保障等要求。
列出“一张清单”,明确司法所职能定位
海安市委书记于立忠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提高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履职能力。明确司法所承担指导调解工作、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13项工作。海安市司法局把司法所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司法所建设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清晰的职能定位让司法所更好地发挥加强基层执法监督、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作用。
绘就“一张蓝图”,优化司法所管理机制
进一步明确司法所实行海安市司法局和区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市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司法局机关缺编补员优先从司法所表现优秀的专项编制人员中遴选。去年以来,全面加强司法所分类建设,3家大型司法所和12家中型司法所成功建成,形成了“辐射引领、优势互补”的司法所工作新格局。市司法局建立班子成员与司法所工作联系点制度,司法所建设一把手亲自抓、领导班子分工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对司法所长的任免,市司法局征求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抓好“一支队伍”,打造司法所过硬铁军
全面提升司法所队伍素质,打造基层司法行政铁军。出台奖励措施,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年内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司法所49个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司法行政干警未经市司法局同意,不得转任、借调至其他工作岗位。司法行政干警在基层服务年限满5年,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各级遴选,其中参加司法局机关遴选原则在基层服务年限满3年,确保基层干警队伍稳定。配齐配强司法所辅助人员。
坚持“一体统筹”,提升司法所工作保障
为保障司法所职能高效运行,市司法局联系区镇街道“一体统筹”司法所工作保障措施。区镇街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研究重要事项时,司法所长列席会议。改善司法所业务办公条件,确保司法所有符合规范化建设的独立办公业务用房。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司法所的通讯设备、执法执勤装备和交通工具等条件。加强对司法所业务经费的保障,将司法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建立完善基层司法行政专项业务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苗益华 秦晖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