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全面推进“水权贷”“节水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
2025-11-12 16:28:00  来源:江南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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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辖市、区水利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和江苏省关于推进“水权贷”“节水贷”工作要求,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力常州建设国家节水型城市和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现结合《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推进“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4〕2号)和《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广“节水贷”融资业务工作的通知》(苏水节〔2024〕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就常州市全面推进“水权贷”“节水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水权贷”支持领域

  1. 支持对象:主要服务已合法取得取水权、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优先支持取用水信用评价等级良好以上的取用水户、省级节水型企业(含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生产通过国家认证节水器具(包括产品和装备)的企业。

  2. 支持范围:重点支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管理、绿色减碳、生产尾水处理回用和非常规水源处理利用等项目建设。

  (二)“节水贷”支持领域

  1. 支持对象:有融资需求的节水服务企业、节水项目。优先支持国家水效领跑者、专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装备(产品)制造企业和水效提升项目,以及信用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节水产业企业。

  2. 支持范围: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产业发展、节水“三同时”基础设施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项目。

  3. 支持项目: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水效提升(节水技术改造),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项目,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项目,合同节水及节水设施运行管理,节水设计、计量、咨询服务,节水产品研发和节水装备制造以及符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贷款优惠支持条件的其他节水项目。

  二、支持政策

  针对支持范围的项目和企业,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好“水权贷”“节水贷”产品,提供以下支持政策:

  (一)保障信贷供给。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满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领域的信贷需求,保障信贷资源,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支持范围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已开展授信的,在同等抵质押担保要求基础上可合理增加授信额度;未开展授信的,可采取主动授信方式为企业核定授信额度,满足企业临时资金需求。

  (二)实施优惠政策。对支持范围的企业结合项目开发建设期限、技术研发周期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期限等因素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按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对支持范围的企业贷款利率给予优惠。对于贷款涉及的有关评估费用、抵押登记费用等各类费用由相关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减免。发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增信支持作用,对支持范围的节水企业(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环保贷”等产品,加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创新担保方式。提供灵活丰富的抵质押担保方式,鼓励为申请“水权贷”“节水贷”的企业,采用取水权、节水收益权依法依规办理抵质押,倡导组合碳排放配额等绿色权益质押,对支持范围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各金融机构探索“水权贷”“节水贷”项目还款来源,创新产品模式。

  (四)扩大直融渠道。支持金融机构针对节水企业(项目)开展各类方式的投贷联动业务;鼓励各类投资机构(人)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对支持范围内具有高成长性的节水企业给予更多股权投资支持。

  (五)优化审批流程。对纳入“水权贷”“节水贷”服务范畴的企业和项目,在贷款审批和放款流程上建立专项绿色通道,提升信贷服务效率。

  (六)给予央行资金支持。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专设2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额度,定向用于支持“水权贷”、“节水贷”等信贷业务。对于办理上述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先贷后借”原则,优先给予全额再贷款支持;对于纳入“水权贷”“节水贷”服务范畴的企业贴现的商业汇票,在满足再贴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做到“见票即贴”。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低成本央行政策资金,支持支持范围的企业和项目。

  (七)加强监测评估。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建立专项监测机制,定期跟踪“水权贷”、“节水贷”等水权益类信贷产品的推广落地情况,将各金融机构工作表现纳入绿色金融考评范畴。

  三、组织实施

  全市各级水行政、财政主管部门与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共同组织开展“水权贷”“节水贷”服务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梳理取水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水权贷”企业和节水服务、节水项目相关企业名单,并定期向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提供。

  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根据“水权贷”和节水相关企业的白名单,组织金融机构对接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加强对金融支持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评估评价,定期向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享相关信息。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工作经验、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展示。

  金融机构负责对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推送的企业名单进行独立审贷和放贷,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发放的“水权贷”“节水贷”台账报送至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首次报送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权贷:常州市水利局 时留海 85682179

  节水贷:常州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贺阳颖 86902261

  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刘迎雪 86919092

标签:节水;水权;常州市
责编:陈衍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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