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江苏消费维权诉求超49万件
校外教育培训、网络直播带货问题突出
2021-07-12 21:2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尹丹丹 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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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 通讯员 徐悦受理各类维权诉求4913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7月9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2021年上半年的投诉和舆情分析情况。总体来看,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校外教育培训、网络直播带货、汽车消费新热点和迷你家电选购这四大领域。

校外教育培训问题突出

预付费退费困难

  近年来校外教育培训一直热度不减,发展的同时,行业也暴露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引起不少消费纠纷。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全省消保系统共受理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投诉2191件,占受理的服务类投诉的5.24%。

  根据投诉数据分析,校外教育培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预付费方式下教育机构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退费困难;教育机构虚假宣传师资力量开空头支票令消费者不满;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等现象致使纠纷频发。其中,以预付费退费困难问题最为突出。对此,省消保委建议尽快建立教育机构预付款资金存管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校外教育预付款进行监管,从制度上防止行业“暴雷”,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

  2021年3月,消费者于先生为自家孩子报名南京市某英语校外辅导机构,花费4000元左右购买了先期课程。但孩子才上了两节课,该辅导机构就不断催促于先生继续购买后期课程。于先生认为该机构完全是为了贩卖课程,授课质量难有保障,遂要求结束课程并退款。因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投诉。经调解,该教育机构负责人向消费者道歉,承诺不再向其推销课程并表示希望消费者继续接受服务。于先生表示认同。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经营者,要以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吸引消费者认可、赢得市场尊重,依靠“强迫式营销”牟利,既不合法也非企业健康发展方式。

网络直播带货引发深思

实物与宣传不符

  网络直播带货作为近年出现的新兴行业,在为消费者带来全新的购物体验的同时,也不乏相关投诉。消保委2021年上半年共收到有关直播带货的投诉362件,其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多集中在购买后发现实物与宣传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为三无产品、带货主播夸大甚至虚假宣传等方面。网络直播带货之所以成为长期关注焦点,不仅在于其从业人员鱼龙混杂、行业内部缺乏规范,更在于消费者面对有关方面侵权时维权困难的情况。网络直播带货涉及直播平台、带货主播、商品经销方三个主体,当消费者想要维权时往往会遇到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具有的模式新、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这些特点,相关平台型企业应当加强平台自律,对直播带货中出现的消费纠纷担负起法律和社会责任,一方面规范旗下带货主播,开展普法教育与职业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商家审核及投诉处理标准化建设,对投诉较多、侵权严重的主播及商家采取相应规制方式,维护行业消费环境及市场秩序。

受理投诉1206件

汽车消费新热点备受关注

  全省消保系统上半年共受理有关家用汽车投诉1206件,主要集中在:购车合同争议较多,如通过格式条款减轻经营者责任、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等;汽车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这其中既有发动机、喷油器、变速箱等主要部件,也有次要配件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办理车险暗藏套路,如捆绑销售车险、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强制要求贷款等问题。

  消费者付女士于2020年4月在南京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购买时厂家承诺终身质保。2021年5月,付女士驾驶该车在连云港旅游时,车辆出现了故障无法点火。送至4S店维修时,消费者接到厂家通知,要求其自己支付维修费用。消费者对此感到难以接受,于是便到消费维权部门投诉。经过调解协商,厂家表示将联系连云港的4S店为其进行免费维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求经营者履行修理义务。在本案例中,经营者已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终身质保,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修理车辆的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也应当注意,要把商家的承诺落实到合同当中,以便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标签:校外教育;投诉;江苏省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