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部门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施行四周年增殖放流活动
2025-02-28 12:03:00  作者:通讯员宁法宣 记者许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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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2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周年前夕,以“法护长江 守望山河”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在扬子江畔顺利举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付向波,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南京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主持活动。

  多年来,江苏法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持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持续完善“9+1”审判机制,高质量完成环资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做实长江经济带各省区市和长三角各省市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江苏法院依法严惩涉长江破坏生态犯罪,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行为,审结多起典型案件,在社会各界引起积极反响。截至目前,江苏法院已累计向长江投放鱼苗上万尾,有力推动了长江渔业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随着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与会人员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将一条条鱼苗放入长江之中。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120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2000条,将有利于长江珍稀水生物种群数量的进一步补充。放流的鱼苗均为人工繁殖培育而成,经过严格检疫和科学评估,确保其健康状况良好,能够适应放流段的自然水域环境。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由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编写的《守望山河—环境资源审判的玄武探索》新书发布仪式,该书详细叙述了玄武法院如何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具有玄武特点的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之路。 

  本次活动由省法院、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主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玄武区法院、建邺区法院共同承办。

   通讯员宁法宣 记者许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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