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出台实施意见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
2021-04-26 15:0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吴培 邢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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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江苏是制造强省、开放大省,也是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居于全国前列,但长期以来,也面临知识产权领域侵权易发多发、侵权易、维权难等突出问题和困难。

      近日,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用法治方式和手段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厚植法治土壤、织密法治防护网、提供法治利器,也为今后全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江苏经验”。

      紧贴江苏实际

      江苏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等数量,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均居于全国前列。

      但与此同时,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预防和快速处置知识产权纠纷任务繁重。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江苏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专利商标违法案件数量均大幅增长,知识产权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专业能力不足,投诉难、举证难、维权难等已成为业内公认的痛点难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知识产权保护最根本、最有效的手段。

      近年来,江苏一直在探索综合运用公证、法律咨询、调解等法律手段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江苏省司法厅持续打造“法企同行”服务品牌,推行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去年,部署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已经在全省176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推动在南京、徐州、苏州成立3个知识产权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探索推出在线咨询服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证在线存管、非诉讼纠纷综合解决等覆盖全业务的线上平台,让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更便捷、更高效。

      全省2020年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公证超过10000件,律师诉讼代理和非诉事务14000余件,调解知识产权纠纷450余件。

      根植于全省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多年探索实践,今年初,江苏省司法厅成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小组,前往南京、无锡、苏州多地开展调研,实地了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多次组织座谈会听取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一线法律服务人员意见。

      “我们发现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侵权违法行为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取证难、维权难等问题,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不足、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难点问题也不少。”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负责人翟洁君介绍说。

      为此,《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聚焦江苏优势产业链、创新链,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提出“到2023年,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之上,基本建成‘平台+队伍+产品’全要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力求在法治轨道上为破解热点难题、整治顽瘴痼疾把脉开方。

      着眼全要素 打造全链条

      一个三折女士钱包上,一只紫玉兰斜逸而出,栩栩如生,美轮美奂,这是苏州缂丝技艺非遗传承人、祯彩堂工艺社创办人陈文以时花为题设计的系列作品之一,这幅玉兰图样将在各式女士包袋和日用品上应用。

      目前,这幅图样已经被陈文上传至“苏城存证”APP进行存管,将自己的原创成果送进了“掌上保险箱”,陈文感叹:“终于放心了。”

      去年10月,苏州市苏城公证处尝试运用区块链技术保护智力成果,实现了从创意构思、制作生产、授权销售以及侵权证据固定的全流程保护,随时存、随时证,让维权变得更加便利,“苏城存证”上线至今,已有87名用户完成注册认证,存管数据1600余条。

      “上医治未病,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预防性保护,关键是全过程保护。”苏城公证处主任殷岳亮介绍。

      《意见》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从事后取证、纠纷解决向事前预防、‘预保护’拓展,吸收江苏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区块链+公证”等扎实做法和有效经验,提出“培育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指引”“开展法律规划”等措施,指导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商业秘密风险防控能力、审查把关合同、建立产权激励机制、策划全方位专利保护等,提供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的融合性、综合性服务。

      “《意见》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切口、服务点位、服务内容、服务手段、服务方式等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和规划,比如具体提出律师要为企业提供专利查新检索、指导加快成果转化、利用知识产权投融资、制定法律风险评估、权属调查等‘保姆式’贴身服务,对法律服务者来说是详尽的工作指引。”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说道。

      “仲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争议解决领域还具有专业化、保密性、高效率、低对抗、域外执行力等优势和作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能够大有作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汪旭东对《意见》提出在推动知识产权有效解决方面,探索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颇为肯定。

      知识产品技术更新迭代快、淘汰周期短,解决纠纷的周期越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可能就越大,甚至其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利益会因此丧失价值。

      立足于“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意见》提出进一步发挥全省均已覆盖、成效初显的非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优势和功能,整合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公证等工作职能和资源,探索在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师调解工作室,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分流、指派、化解、司法确认、诉讼“一条龙”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案件高效办理。

      努力打造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高地

      “以前只知道保护知识产权很重要,但怎么保护不是很清晰,《意见》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什么、怎么保护、找谁保护、通过什么途径保护,有了比较精细的指引,操作性比较强,我们公司已经使用了南京公证处商业秘密保护平台,效果非常好。”江苏数字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总裁杨鹏飞说道。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综合工程。《意见》提出推动科技创新相关配套立法,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法律服务保护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相融合,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公信力,促进节约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资源、司法资源。

      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离不开知识产权强保护。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提升江苏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国际竞争力”,依托江苏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强用好扬子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法律服务平台,为“走出去”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之忧。

      在如何解决法律服务行业知识产权人才匮乏,尤其是高端人才稀缺,与巨大的知识产权创造主体、产出数量、保护需求还不匹配的突出矛盾上,《意见》也予以重点关注。

      《意见》尊重和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给予政策、工作支持,有效激发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采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联盟,分条线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库,与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手段,加快高端人才培养和储备。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是一个长期过程。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表示,“力求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体系,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平台更加多元、手段更加多样、产品更加丰富、力量更加强大,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法律服务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维度、贡献度明显提升,权利人通过法律服务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难点问题得到明显改观。”(吴培 邢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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