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个《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实施意见》出台 南京“府院联动”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2021-03-10 21:0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许尽义 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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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许尽义 尹丹丹)3月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共同举行《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会签仪式,这是南京为深化全市“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又一新举措。《实施意见》从管理人身份的确认、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7个方面,明确办理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资产处置机制。

  《实施意见》更加突出了不动产登记的服务理念,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在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办理破产案件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开通破产案件不动产登记的绿色通道,为管理人及时顺利处置破产企业的不动产提供便利;对企业破产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不动产过户办理、不动产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注销等事项办理程序、提交的申请材料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有利于管理人快捷、方便办理破产企业的不动产登记;明确市法院与市规划资源局建立沟通会商协调机制,定期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助推破产程序中不动产登记的顺利办理。

  《实施意见》完善了南京市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机制,为全市范围内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办理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制度依托。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在中山路171号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3个专办窗口,随后,将在各区包括江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陆续设立专办窗口。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将积极配合办理相关事务。

  南京市法院院长孙道林介绍说,近年来,南京法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对照“办理破产”指标,在“提质效、增效益、降成本”上下功夫,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持续深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司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效能更加凸显。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南京“办理破产”指标名列全国第五,成为该项指标的标杆城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中,南京法院“办理破产”评价指标的各项评价指数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据悉,今年2月23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其中第89条明确提出,要“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有序推进破产涉不动产事项等相关协调联动子机制建设”。此次《实施意见》也是全省首个、全国领先的关于破产涉不动产事项办理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解决破产企业涉不动产处置难、提升财产调查及处置效率、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意义重大。

标签: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南京市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