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城市管理局规范采购行为提升服务质效
2020-08-25 17:00:00  作者:唐晨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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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近日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修改制定《扬中市城市管理局物资集中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办法施行以来,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开源节流强化目标统筹、以建章立制突出源头管控、以廉洁自律贯穿过程始终,在日常采购管理、双创迎检工作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谋在需处,坚持大局意识干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方面通盘布局,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事先做好各类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工作,结合季度计划性批量采购形式,突出务实和实用原则。另一方面精打细算,在财政资金缩减、双创工作集中、部门任务繁重等情况下,科学、精准使用各类专项资金,确保经费使用最需要、最及时。

落在实处,坚持为民意识办事。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办法流程,层层审核把关,确保采购项目质量优、保障好。在民生项目、执法保障、市容管理等方面,充分彰显民生导向,既明晰责任,保障各资金使用部门工作有序开展;更加强监管,横向比质量、比服务,纵向比成效、比长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全市社会发展的整体质效。

管在细处,坚持自律意识成事。在正风反腐的大环境下,扬中市城市管理局既加强廉政建设,更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营造越干净越有干劲的工作氛围。发挥学习作用,召集重点科室、部门负责人加强学习,厉行勤俭节约,带头落实各项规定。发挥监管职能,畅通纪检监察、审计等渠道,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充分锤炼“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发挥表率引领,明确物资采购、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廉洁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部门形象。唐晨 杨阳

标签:扬中市;管理局;廉洁自律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