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在法庭上动手?罚!
2024-01-28 20:3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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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殴打对方当事人扰乱审判秩序的严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1月9日下午,海陵区法院公开审理原告王某与被告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提取笔迹鉴定的比对样本,提取工作结束后,被告丁某某正要离开走到法庭门口时,原告王某的配偶严某某打了丁某某一个耳光。

  经过法官批评教育,严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真心悔过,写下认错书。鉴于严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妨害了民事诉讼,海陵区法院对严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严某某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当场缴纳了罚款。

  法官提醒:在参与诉讼活动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依法表达诉求,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刘雯

标签:海陵区;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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