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检察院观护基地新升级
未成年人社会化观护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无缝衔接
2024-01-04 20:10: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杨朦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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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考验期内,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继续在社会化观护基地接受观护,同时接受司法社工考察帮教……”2023年12月20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23年9月20日,未成年人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从外省抓获归案。因王某某属于在本地无住所、无监护人、无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三无”人员,公安机关依托由相城区检察院牵头,区法院、公安、司法局联合会签的关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观护基地的相关机制文件,将王某某送往苏州市华晴电器有限公司接受社会化观护。王某某及其监护人与企业签订观护协议,企业为王某某配备生活老师、职业师傅,并提供食宿、技能培训、劳动实践和岗位见习,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王某某服从企业内部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企业为王某某建立观护档案,全程记录观护工作。

  2023年11月16日,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王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系作用较小的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并取得谅解,可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王某某在观护基地表现良好。听取被害人、公安机关以及观护基地意见后,检察机关对王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6个月的考察期,为王某某指派了专业司法社工,要求王某某继续留在观护基地接受社会化观护和司法社工的专业化帮教。

  “我们在辖区选择了社会责任感强、热衷于公益事业,职业危险系数低,具有帮教条件的爱心企业建立社会化帮教基地,华晴电器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相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杨朦倩介绍,“社会化观护基地旨在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劳动实践、岗位见习等多层次的帮教矫治,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提高融入社会和自力更生的能力,避免因生活无着引发再犯罪,从而预防和减少犯罪。”

  据悉,为了给涉罪“三无”未成年人构建权利保障和社会帮教平台,相城区检察院早在2012年就与华晴公司共建了未成年人社会化观护基地,2017年苏州东威电子连接器有限公司也加入爱心企业行列,成为第二家观护基地。两家观护基地建立以来,已对12名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化观护,10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通过观护期,无一再犯,1名未成年人观护期满后自愿留任继续工作。

  2023年以来,相城区检察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延长工作链条,将观护范围从审查起诉期间向前延伸至侦查阶段,向后延伸至审判和社区矫正环节,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协作实现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工作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无缝衔接,形成覆盖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观护工作体系。

  “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和帮教以前只局限在审查起诉阶段,但这些未成年人其实在侦查阶段和法院审理、社区矫正期间也有观护和帮教的需求,在刑事诉讼全流程接受全方位观护,更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相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俊强介绍。

  杨朦倩

标签: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化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