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获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020-08-25 18:54:00  作者:苏司轩 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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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近日,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公布,苏州榜上有名,荣获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苏州也是江苏省唯一入选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今年6月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报告(2014-2019年)》白皮书。白皮书全文共2万余字,全面回顾了六年来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就。在苏州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苏州推出的很多措施都是省内乃至全国首创。

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部署以来,苏州市瞄准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持续推出一个个务实的改革创新举措,在执法监督、基层履职、重大决策、立法评估、法治责任、考核评价等关键领域频频发力,大力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形成了市域法治建设的“苏州经验”,政社互动、行政指导、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社区协商等多项工作斩获“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质量法治智慧。

去年以来,苏州率先制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全面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和实施标准的同时,苏州市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丰富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苏州经验”。

为了让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苏州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积极探索试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执法。苏州遴选组建苏州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深入开展执法案件评查。苏州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在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凝聚全面依法治市强大合力,不断深化法治建设苏州实践,努力打造法治建设苏州样板。

苏司轩 政中

标签:苏州;法治政府;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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