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6月5日,恰逢第53个世界环境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跨区域审判白皮书》及10起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江南时报、南通日报、如皋日报等多家媒体参加会议。
“一年来,新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0件,比上一报告年度的70件下降14.29%。”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通报了如皋法院一年来环境资源跨区域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如皋法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 “长江大保护” 国家战略,通过跨区域协作、多形式联动、专业化审判、全媒体宣传、打造环境资源跨域审判“如皋模式”,为助推南通、扬州、泰州三地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会上,审委会专职委员吴亚红发布了10起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分别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非法“垂钓”水产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等内容,充分彰显了如皋市人民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
如皋法院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坚持能动履职,释放专业审判司法动能,助推环境污染防治;深化执法司法联动改革,推动全方位环境司法协作,做实生态修复,拓展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强化法制宣传,用声音传播绿色司法理念,营造环境保护浓郁氛围;提高专业素能,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本报告年度,如皋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4.29%,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环境司法惩治与教育成效凸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
发布会现场,媒体记者围绕如何落实司法协作机制、合法垂钓等问题进行提问。唐明渠、顾雪红、吴亚红一一进行了解答。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如皋法院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与各协作单位的沟通联动,不断寻求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邱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