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送温情 家和“枫”景好
2024-05-27 10:0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施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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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法官,这是我要履行的赡养费,麻烦你们跑一趟了。”2024年5月21日上午,一起赡养案件的当事人刘某将赡养费送至法庭,由法庭干警代为转交。

  耄耋老人刘爷爷共有四个子女,原本与老伴生活在二儿子家。2021年,刘爷爷与老伴曾起诉起诉要求四个子女每月给付其生活费800元,后撤诉。老伴去世后,其他三个子女尚能尽赡养义务,但大儿子却拒绝履行。2023年刘爷爷再次起诉,要求大儿子给付生活费并承担照料义务。开发区法庭经开庭审理,判决大儿子刘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生活费7200元,并于每月20日前给付生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依判决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该案得到妥善的化解。

  案子虽然了结,但法官心里还惦记着。老人目前的生活怎么样,身子骨还硬朗吗?为了解老人近况,开发区法庭融和法官陈东联系刘某,在刘某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后,陈东法官带领法庭干警来到刘爷爷家进行回访,切实把司法温度送进家门,表明法庭将持续关注其子女赡养履行情况,并会尽己所能,帮其排忧解难。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与融和法庭的叠加效应,开发区法庭立足家事审判职能,落实家事案件回访制度,以“到当事人家中坐坐,拉拉家常”的形式,合力做好“家”文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开发区法庭 施玮雅)

标签:法庭;法官;法庭干警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