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法官你真的太负责了,案子办完了居然还来回访......”近日,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陈东法官调解成功一起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并在案后积极走访现场督促履行,获得当事人的满意“点赞”。
案情回顾
张某租赁李某的厂房用来生产经营,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但张某仍利用该厂房正常生产经营,成立不定期合同。后张某不想再续租,在通知到李某后想要搬离厂房时却遭到强烈反对,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李某认为张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三个月告知不再续签违约在先,且双方之间还有租金尚未结清,在结清账款前坚决不让张某搬离厂房。双方冲突激烈,无法调和,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李某不得阻拦搬离。
化解有方
“冤家宜解不宜结,再僵持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结果,莫要为了一时之气而放弃长远的利益......”本案诉至法院之后,陈东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积极梳理案件证据,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认为该案宜调不宜判,只有真正化解矛盾结点,使双方心服口服,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于是陈东五次组织开展调解工作,释明法理,两头商劝,厘清双方责任和利弊,努力寻找最优解。终于原、被告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双方解除合同,张某给付李某10万元一次性化解纠纷,李某不得再阻拦张某搬离。一场“两败俱伤”的纠纷终以“握手言和”落幕。
案后走访
原、被告之前有过激烈的冲突,虽已达成调解协议,但履行阶段会不会又产生新的矛盾?想到这里,开发区法庭陈璇副庭长、陈东法官实在放不下心来,决定亲自前往现场查看履行情况。来到现场,工人们正井然有序地拆卸生产设备。看到法庭来人,张某主动出示10万元履约记录,直言要不是法官耐心调解,自己也不能这么顺利搬离。如今自己已经租好了新的场地,想必很快就能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开发区法庭将继续贯彻“法治就是最大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子,创新优化服务举措,以司法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新篇章。(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