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警民协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2023-11-14 11:46: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周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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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像猫头鹰的鸟……”。近日,白甸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车棚内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鸟,希望民警能上门对鸟儿进行救助。

  11月12日上午,张先生准备出门时,听到车棚里不时传来鸟叫声,靠近之后,发现是一只疑似受伤、无法飞行的鸟,体型与毛色均与平时所见的鸟不一样,感觉可能是野生保护动物。他想起之前白甸派出所做宣传时,提醒居民捡到野生动物要及时联系警方,于是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向民警求助,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受伤的鸟进行初步观察,判断其可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为了更好地保护这只红隼,民警随即与市自然资源局取得联系,将该鸟送去先期进行专业救助。工作人员表示,待它伤势好转,就将其放归大自然。

  白甸辖区地处里下河水乡,具有丰富的野生鸟类资源。多年以来,白甸派出所致力于野生鸟类保护,长期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渠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调动群众保护野生鸟类的积极性,曾多次救助过红隼、珠颈斑鸠、雉鸡、翠鸟等国家保护动物。

  科普小知识:红隼是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之一,是夜行性鸟类,大部分以鼠类为食。雄鸟红隼头部是蓝灰色,脸颊有白色的斑块,上身体是砖红色带黑色斑点,下半身是米白色带黑色斑点,尾巴整体是灰色,末端是黑色;雌性红隼就比较单一,整体为棕红色。

  海安警方提醒广大辖区群众:野生动物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自身防护。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也不可以随意捕杀或食用,要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待民警及专业的救助人员前去救助。通讯员 周心愿

标签:救助;民警;车棚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