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南通崇川、无锡滨湖两地执行干警共同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经济纠纷。
2020年,某电动车经销部在租用芜湖市某商场的销售专柜期间,与某商贸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经诉讼,崇川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及其股东高某应向某电动车经销部支付近30万元。判决生效后,某商贸公司未履行,某电动车经销部向崇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实际居住地不详,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不久前,该经销部的经营者胡某拨打崇川法院“执行110”,称其发现被执行人高某在无锡市滨湖区某电动车销售店内。崇川法院执行局接警后,一边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另一边通过执行指挥系统向上级汇报,请求滨湖法院执行协助。滨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通知后,执行局局长李敏嘉迅速带领法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胡某与高某已发生激烈的争吵,如不及时制止后果不堪设想。为避免事态恶化,李敏嘉局长当机立断,将双方带回法院。
在此期间,崇川法院干警一路飞驰,从一百多公里外赶至滨湖法院。执行法官见双方的情绪已有所缓和,且有执行和解的意愿,于是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多轮磋商,高某同意先行支付2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胡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异地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而执行协助犹如为异地执行装上了“加速器”。崇川法院今年已多次通过司法协助的方式控制被执行人及其名下的财产,也通过该方式协助兄弟法院化解了一批执行案件,不仅加强了与兄弟法院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巴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