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交警:酒驾曝光 请勿尝“驶”
2024-01-29 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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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举杯高歌常有时,酒后驾驶“驶”不得。为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构建辖区良好交通环境,近日,南京市高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淳溪中队查获多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向社会予以曝光,以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敬畏、守规则。

据了解,“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虽然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但岁末年初,亲朋好友相聚,总避不开把酒言欢。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驾驶,以身试法。

1月21日14时许,王某标驾驶苏A2***V小型轿车行驶至高淳大市场南门西侧处因停车堵路一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中队民警在处置警情中发现王某标有酒驾嫌疑,现场对王某标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211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1月25日午间,高淳交警大队淳溪中队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13时许,李某福酒后驾驶苏A9***U小型轿车行驶至薛盛线11公里处时被执勤警力现场查获,民警现场对李某福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4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增高,不仅会麻痹中枢神经系统,使视觉、触觉反应迟钝,还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后驾驶的危害”。淳溪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说。(李宇 邢光理)

标签:饮酒;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
责编:殷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