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小餐饮店铺由于人手不够、面积狭小、经营者对垃圾分类工作不了解等情况,致使垃圾分类实施不到位不合格。为了帮助小餐饮店铺做好垃圾分类,也为了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秦淮区中华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中队向前一步,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到小餐饮店铺现场宣传指导垃圾分类。
2023年12月29日上午,中队执法人员来到辖区晨光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内的一家小餐饮店铺,该店铺经营快餐,店铺面积比较小,主要以外卖为主,堂食的顾客很少。执法人员首先对该店铺的垃圾分类实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铺已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将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但店铺内的垃圾桶未张贴分类标识,存在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问题,还存在垃圾混投的情况。
店铺负责人解释是因为对垃圾分类工作缺足够的了解,误以为做小餐饮只要处理好餐厨垃圾就行了,加上自己店铺主要经营外卖,堂食的顾客很少,店铺内的垃圾桶顾客扔垃圾的很少,就认为垃圾桶在自己店铺内,不需要张贴垃圾分类标识。
执法人员随后向店铺负责人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并给店铺负责人发放《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讲解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四分类的区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讲解了小餐饮店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各个要点和注意事项,对可能会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逐项讲解,现场指导其进行整改。还以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举例,告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明文规定: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经过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店铺负责人表示,以前确实是对垃圾分类缺乏足够的了解,有些法律法规规定自己对条文也不知道,已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经营好店铺的同时一定会做好垃圾分类,以后一定会按标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
通讯员 史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