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五年来受理各类环资案呈逐年下降趋势
2024-06-05 15:2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沈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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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并发布2023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自2019年7月江苏法院创建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174件(不含土地、拆迁类行政案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600件,案件受理总体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全省法院严厉打击涉长江非法捕捞行为,审结公安部“长江禁渔2020”督办的“张某等1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严惩捕、运、销“一条龙”地下产业链,有效保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物种安全;严厉打击涉长江非法采砂行为,审结“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在追究32名行为人非法采矿犯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按照各自参与犯罪部分,连带赔偿长江生态环境损害;严厉打击涉长江非法排污行为,审结“陆某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向长江倾倒危险废物2000余吨,法院顶格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针对黑臭水体、垃圾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江苏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审结全国关注的“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而成的固体废物在太湖西山岛宕口形成巨型垃圾山,法院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4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妥善审理“邻避”案件,在“光大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许可案中”,用科学数据说明企业的合规性,并判令企业全面实时公开生产排放信息,通过保障周边居民、企业、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打消公众对污染风险的顾虑。

  以助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着力点,全省法院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行为。审结“李某宗等人盗掘汉代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李某宗等3名被告人多次在夜间采用“打钢钎”“挖盗洞”的方式实施盗掘大运河沿岸汉代古墓葬行为,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3名被告人在各自参与范围内对考古挖掘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江苏法院将继续抓实“公正与效率”,切实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沈法轩

标签:环境资源;长江;全省法院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