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
2020-12-31 18:0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端正 张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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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通讯员 端正 张全连 )近日,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率先出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以下简称“江苏实践指标”)。“江苏实践指标”的出台,为新发展阶段统筹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江苏实践探索,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指引和抓手。

  法治建设是系统性工程。“江苏实践指标”制定着眼省内实际,加强顶层设计,将目前较为分散的各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指标进行系统化整合,统筹设置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共设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5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78个三级指标、242个四级指标,关联贯通江苏地方立法、法律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依法执政各个环节,统筹协调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等各类主体,凝聚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合力。

  据介绍,“江苏实践指标”具有鲜明特色:在经济建设方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其中,注重发挥法治在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中的功能作用,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民生保障方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元需求;在环境保护方面,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高起点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保驾护航;在社会文明创建方面,注重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提高江苏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党规国法衔接方面,既注重发挥党对法治江苏建设的领导作用,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法治监督体系中设置“监察监督”二级指标。

  “该指标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统筹引领江苏‘法治建设首先走在前列’,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龚廷泰认为。

  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马太建表示,制定“江苏实践指标”是江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对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要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苏的创新探索。下一步将加强宣传引导、典型推广、示范带动,努力使指标成为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引和指南,成为监测评价全省法治建设总体情况的依据和参考,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多的江苏实践。

标签:法治;江苏;江苏实践
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