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441亿元 吉鑫科技收到上交所监管函
2020-09-09 21:03:00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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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9月7日晚,上交所就资金占用一事向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监管工作函。而该公司前一天公告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共2.441亿元。截至目前,上述款项仍未收回。

该公司公告中称,其自查发现,江阴市荣硕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自2011年起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卓驰科技、荣硕公司因大熔炼项目和弥补亏损形成的资金往来共2.441亿元,2.441亿元已经构成资金占用。上述占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376.20%。

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承诺将在公告日起30日内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441亿元。若控股股东包士金及关联方未能按时归还上述非经常性占用的资金,吉鑫科技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4月份,吉鑫科技占用资金一事便显见端倪。4月2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吉鑫科技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原因是吉鑫科技公司之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的风电项目中,向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分别采购风电设备组件5300万元、9310万元。

随后在交易所两番“追问”下,吉鑫科技终于明确回应,卓驰科技、荣硕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并确认公司与卓驰科技、荣硕公司资金往来共2.441亿元,构成资金占用。

8月28日,吉鑫科技又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公司相关独立董事说明前期就发表异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的沟通过程及履职情况,在半年报编制过程中是否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同时尽快自查与荣硕公司、卓驰科技的关联关系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是否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情形。

对于资金占用一事,记者致电吉鑫科技证券事务代表李佳宾,对方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吉鑫科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一事使其这半年来麻烦不断。目前,上交所已就此事下发监管工作函,未来吉鑫科技到底会如何解决?本报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标签:科技;吉鑫科技;上交所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