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徐州市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优化便民措施,让法治的阳光照耀到每位受援人的心上。今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9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群众满意度达100%。
化解工伤争议,维护合法权益。2019年7月,袁某在江苏某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承包的保温、架子门窗维护项目从事架子工工作,在关闭消防阀门时,从梯子上摔下受伤,当日送到徐州市铜山区茅村卫生院后转至徐州市中心医院诊治诊断为胸腰椎骨折伴不全瘫。2020年3月,被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铜山人社局)认定属于工伤,并鉴定为七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某公司对鉴定结论不服,申请复核鉴定,经复核结果仍认定袁某某的伤残标准。某公司不服工伤决定,提起行政复议,铜山区人民政府维持铜山人社局的工伤决定书,某公司又以不服复议决定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均认定铜山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及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并无不当,依法驳回某公司的诉讼请求。由于某公司态度消极,双方一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2021年3月31日,袁某遂至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除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外,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和办理援助手续,当天受理并当天指派承办人办理此案。经过承办人大量的走访调查,基本确定相关事实并固定相关证据。6月15日,铜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依法裁决某公司向袁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鉴定费等共计30余万元。至此,一场长达两年的工伤纠纷得以平息。
援助弱势群体,破解维权难题。2021年1月28日,许成银、马振修等12人来到汉王司法所反映,他们在江苏汇某建设有限公司月亮湾度假山庄工地跟徐州丰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务工,包工头冯某拖欠他们12人工资共计7万多元。汉王司法所立即为前来讨薪的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这12名农民工的身份、工资金额逐一核对造册,并核实工作时间、工作种类等情况。考虑该案人数众多,农民工急缺工钱,如果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耗时太长,工作人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处理该案。1月29日,工作人员联系包工头冯某,并去江苏汇某建设有限公司月亮湾度假山庄工地、徐州丰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接下来的5天,工作人员一直奔走在工地、劳务公司两地。经过多次做工作,包工头冯某及其所在公司承诺在过年之前只给付所欠2万元工资款。由于面临过年,建筑劳务公司的人员已放假回家,援助工作面临停滞。3月30日,许成银、马振秀等人再次来到司法所要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提供证据,方可进行援助程序,但他们只能提供自己编写的欠薪情况说明,并没有冯某公司的签名或盖章。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与包工头冯某及工程公司负责人范某协商解决欠薪问题。在调解协商的过程中,包工头冯某多次拒绝给付农民工工资。据调查,工程款公司已足额付给包工头,公司不会再另外支付工人的工资。工作人员遂向包工头、欠款公司出示证据,告知欠薪的法律后果。经过多轮情与法的劝说,终于说服公司,用包工头承包工程的质保押金给付工人工资,并于6月11日签订欠薪支付协议。8月15日,拖欠7万元工资款全部支付完毕。
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惠民温度。2020年9月,周某在某公司从事电焊工,在外派至徐州某集团公司工作期间不小心从阶梯跌落,随即被送至徐州市医科大学就诊,诊断为足部第五跖骨骨折。2020年12月8日被认定为工伤,2021年6月30日鉴定为十级伤残。周某多次找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因与公司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2021年7月30日,周某到徐州市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于周某是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随即开通绿色通道,即时受理、审批,并指派擅长处理劳动仲裁案件的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及时为周某书写诉状并帮助立案。该案进入仲裁程序后,承办人多次与某公司沟通,讲明法律利害关系,某公司最终同意并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完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8月19日,受援人周某向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一面写有“正义卫士 法律使者”的锦旗,表达对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尽心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张小璇丁训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