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过来主要是就前期不能书面向巡察组通报的事项,当面与巡察组沟通……”这是市委第二轮巡察准备阶段,相关单位主动到市委巡察机构办公场所当面沟通被巡察党组织情况的一幕。
近日,泰兴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9家单位印发《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单位协作机制(试行)》《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国家保密局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1+9”协作机制,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协作机制》紧扣政治监督内容,结合泰兴实际,围绕巡察工作全过程,从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机制、选派人员参与巡察机制、巡察期间协作配合机制、成果综合运用机制等方面,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协作内容,为加强巡察机构与有关单位的协作提供了重要工作依据和方法路径,为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实现形式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对进一步推动泰兴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机制方面。根据政治巡察要求,每轮巡察进驻前,相关单位向巡察机构提供书面通报,为巡察组进驻前掌握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提供支持。在建立健全人员选派机制方面。根据每轮巡察对象的不同,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选派纪检、党务、财务、审计、工程等方面专业人才参加一线巡察。在建立健全巡察期间沟通机制方面。巡察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有关信息查询、专业工作支持等方面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为巡察深入了解问题提供了重要政策和技术支撑。在建立健全成果综合运用协作机制方面。按照发现问题内容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将巡察情况报告、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线索移交有关单位,并综合运用成果,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了重要遵循。
据悉,正在开展的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已充分实践运用了《协作机制》,相关单位选派35人参加巡察,并就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问题、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整改不到位等方面信息向巡察机构提供书面情况127条,与巡察组当面沟通情况4次;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同步对被巡察党组织的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联合审核第一轮被巡察9家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同督促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另外,根据巡察工作实际开展需要,市委巡察办动态更新巡察专业人才库人员68人次,建立含有党务、财务、工程监管、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骨干人才的后台支撑组,为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夯实人才基础。
联系人:王莺莺
联系方式:15152970902
单位及职务:江苏省泰兴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