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江苏法院推出1+4专项行动
2022-03-31 21:1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尹丹丹 省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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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 通讯员 省法宣)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3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并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江苏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审判执行职能,依法制裁失信、鼓励诚信,促进大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推动江苏率先建立省级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进“执行转破产”等工作。然而,当前的诚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如一些有履行能力但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虽然被纳入失信名单,但未受到应有的惩戒。

  为解决这些问题,江苏高院决定于今年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目标是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教育督促、“执行转破产”、失信约束等措施,与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失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推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其中,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是1+4专项行动中的“1”, 也是整个专项行动的重心。去年江苏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3.39万条,促进大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删除失信信息12.02万条。在“暖企”行动中,全省法院将对注册地在江苏且被江苏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4.2万多家企业进行全面专项治理。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退出”“指导”“约束”三类清单。对退出清单中的企业,依法撤销或删除失信信息。符合破产条件的,通过“执行转破产”、政府公益清算等途径使其退出市场后删除失信信息;对指导清单中的企业,指导其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删除失信信息;对依然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企业,列入约束清单,继续依法采取纳失措施。 

标签:执行;行动;法治化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