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商行系统金融扶贫“升级”
小额扶贫贷调整为支持乡村振兴
2021-06-22 22:0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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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金融对易返贫人口、脱贫地区脆弱的产业要建立长期支持和培育机制。

  当前,在各地扶贫办转制为乡村振兴局后,防止后期返贫和新增贫困产生成为了新时代下扶贫的工作重点。基于此点考虑,加之金融扶贫是江苏扶贫机制“五方挂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疫情对还款困难户的影响,在进入“十四五”后,省农村信用联社及时指导全省农商行系统,在原有政策到期的基础上,继续执行小额扶贫贷款的发放,继续以体制性优势对已脱贫的人群进行扶持。

  据记者了解,目前江苏省政府正在对小额扶贫贷款政策走向进行调研,已原则上同意其政策目的从扶贫调整为乡村振兴。

贫困户翻身的启动资金

  第一桶金至关重要。

  从记者近期在多个省定帮扶县的实地采访看,致贫的原因绝大多数是因病、突发事故造成了家庭主劳动力的丧失,或是在一定时间内承担了较多的社会抚养费以及个体的不上进。

  灌南县孟兴庄镇老垛村人刘彩方一家即是典型。2011年,刘彩方正在读大学的独子不幸被查出急性白血病,数年的治疗致使这个家庭欠下30多万元的外债。

  “本来就没有工作,孩子生了重病一心想着照顾他,更想不到去打工。”刘彩方对记者表示,在孩子病情稍微稳定后,适逢县农商行宣传小额贷款政策,就想到了去办一个卖农具化肥饲料的小店。老垛村位置偏远,交通相对落后,有642户、2629人,其中低收入农户151户,耕地面积2750亩。

  刘彩方这一填补一定区域空白的想法得到了县农商行的支持。很快,第一次的2万元小额扶贫贷款获批,刘彩方也获得了第一桶创业启动资金。因善于经营,在贷款持续每年增加额度的情况下,2020年刘彩方就还清了全部外债,成为了当地脱贫致富的“化肥妈妈”。

  小额扶贫贷款的用途主要用于本地以短期为主的生产经营,执行“免担保、免抵押”,一年期以内的利息为4.35%,超过1年的为4.75%,其发放对象来自当地扶贫办提供的低收入人群名单。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刘文俊认为,作为精准扶贫抓手之一的小额信贷,解决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的资金难题,激发了低收入农户内生动力。

  扶贫贷款在江苏启动较早,初始从3000元起步,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十三五”中后期执行单户贷款5万元较为普遍。

  统计显示,“十三五”开局至今,江苏已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17.8亿元,惠及50.2万低收入农户;截至2021年3月末,还有存量35.6亿元。

扶贫信贷“升级”

  疫情对江苏农商行系统的小额扶贫贷款的政策走向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疫情暴发后,根据省联社的指导意见,承贷农商行需要全面落实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的政策要求,对于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低收入农户,根据其需求和申请,通过延长还款期、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方式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延长还款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最大限度减轻贫困户还款压力。

  “最大的压力不是审批,而是因为疫情影响,同时贷款的贫困户大多从事养殖等且年纪偏大,得实地到每一家去了解情况。”滨海县农商行一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一个镇一般只有5-7个客户经理,每个人都有上百户要实地跑,而这是农商行系统能够沉入基层、单独承接发小额扶贫贷款的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各农商行在省联社的指导下,明确了工作标准和免责认定流程,提高了小额扶贫贷款不良的容忍度,打消了一线员工的顾虑。省联社也切实加强工作考核监督,严禁编造任何理由拒绝、延迟贫困户的续贷、展期需求,做到应延尽延、应续尽续、应展尽展。

  多个农商行负责人认为,可按照现行标准并结合“十四五”期间的具体实际继续推行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确保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稳妥对接。

  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万善对此表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已探索出经验,金融对易返贫人口、脱贫地区脆弱的产业要建立长期支持和培育机制,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21世纪经济报道)

标签:扶贫贷款;商行;还款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