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6月19日,盐城海事局联合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相关县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对大丰港一期粮食码头、射阳港通用码头、射阳港电厂码头和靠泊船舶开展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码头防污染设备配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使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以及岸电设施配备使用等内容,对码头进一步改造提升船舶岸电设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提出要求。
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船舶报港信息系统提前研判,根据港口企业的进港船舶情况,统筹安排执法检查流程及覆盖范围。重点检查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受设施的配置及使用情况、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情况、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港口岸电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执法人员同港口及船舶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现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指出了相关单位在船舶污染物在接受转运、防止油污设备保养、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船舶岸电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纠正建议。
据了解,盐城海事和交通部门将以此次船舶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为契机,在船舶排放污染治理上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确保辖区水域环境安全,为推动水上环境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通讯员:陈冬平 邓正州 周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