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新家本是喜事,但昆山的杨先生却因全屋定制闹心了。昆山杨先生向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与某公司签的全屋定制合同约定3月底“交货”,结果5月底才装完,耽误了入住计划,每月6000多房租打了水漂。更让他窝火的是:前期沟通确认、效果图里明明白白有的格栅设计,货都送到家了,竟在双方扯皮时被商家以“合同没写”为由撤了回去!杨先生认为商家严重违约,索赔违约金加房租损失2万余元。商家则满腹委屈:合同“交货”指的是材料进场,不是完工;春节放假、客户中途改方案都拖了时间;格栅虽曾沟通并送到现场,但因矛盾激化且合同未书面明确,才决定收回。双方针尖对麦芒,自行协商彻底谈崩。
定制家居合同起纠纷,消费者索赔,商家喊冤,矛盾尖锐到自行协商彻底崩盘!这本是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走诉讼程序是常规路径,市场监管部门并无强制处理的法定义务。市场监管局调解员深知,若简单告知“建议走司法程序”,双方很可能陷入耗时耗力、成本高昂的诉讼拉锯战——消费者维权周期漫长,入住计划再受拖累;商家则面临商誉受损、潜在更高赔偿风险,结局很可能是“双输”,决定主动“向前一步”。
调解巧解“双重结”:
1.“格栅风波”:还原事实,锁定责任
调解员没有纠缠于双方“斗气”行为,而是紧扣关键证据:效果图明确展示了格栅,且前期沟通记录证实这是双方合意。这清楚表明,格栅原本就是约定服务的一部分。
点明商家行为性质:尽管合同文本对格栅约定存在疏漏,但将已送达消费者家中的、属于约定内容的部件(格栅)撤回,此行为欠妥,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调解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商家应履行提供符合约定商品的义务。
结果: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商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同意立即免费为杨先生补装格栅。这个核心“气结”成功解开。
2.“逾期赔偿”:精准释法,算清“风险账”
对商家:调解员专业分析:定制家居的核心是交付可用的成品。合同虽写“交货时间”,但按《民法典》合同目的解释原则,法院极可能认定为“安装完工时间”,逾期责任难逃。那张无盖章日期的收据上“日千分之三”违约金(年化超100%!),诉讼中虽可能被法院调低,但仍是重要参考。更关键的是,若法院认定推迟入住房租属“可预见损失”,商家或需赔偿,外加诉讼费、商誉受损风险。
对消费者:调解员坦诚告知:合同“交货”表述确有模糊性,诉讼结果非必胜;中途改方案、春节假期属客观延期因素,责任可能分摊;超高违约金依法可能被调减;房租全赔也非绝对;诉讼耗时耗力影响入住。
效果:一笔清晰、权威的“诉讼风险利弊账”,让双方从情绪对抗回归理性思考,看清诉讼“双输”前景。
3.务实协商,互谅解“赔偿结”
对于最难啃的逾期赔偿“硬骨头”,调解员引导双方正视:春节停工、消费者改方案是客观因素,但商家作为专业服务方,在项目管理、沟通协调及处理矛盾(如撤回格栅)上存在不足,是导致延期和纠纷升级的主因。
立足实际求共赢:调解员不评判绝对对错,而是聚焦如何以最小成本化解矛盾、止损。最终促成务实方案:商家承认在协调管理上存在不足,同意一次性补偿杨先生人民币4000元,作为对其延期入住产生的部分合理房租损失的弥补。杨先生接受了这一基于现实考量的方案。
结局:圆满化解,双赢止损。
在市场监管局调解员专业、公正、富有策略的调解下:
格栅“回家”:商家免费补装到位,兑现了最初的约定。
合理赔偿:4000元补偿金到位,杨先生部分损失得到弥补。
后续保障:商家承诺修复其他安装小瑕疵,明确售后服务。
避免“双输”: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平息,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商家也避免了潜在的更大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能够专注提升服务。
市场监管局调解亮点与警示:
专业定分止争:调解员精准抓住“格栅撤回”这一关键事实和不当行为,运用法律武器(《消法》履约义务)有效施压,促成纠偏,而非“和稀泥”。在复杂逾期责任认定上,凭借扎实法律功底进行精准风险预判,为协商奠定坚实基础。
方法务实高效:善用“背靠背”沟通降温情绪,“风险释明”引导理性,“矛盾拆解”聚焦核心(先解决格栅,再谈赔偿)。
平衡公正与效率:既指出商家撤回格栅行为的不当并责令纠正,又在赔偿金额上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寻求最优解,体现了行政调解的智慧。
市场监管局提醒您,定制家居避“坑”指南:
合同别含糊!关键时间节点(如下单、材料进场、安装完工日期)务必清晰定义,写清楚!别再用模糊的“交货时间”。
效果图≠合同!心仪的设计细节(比如格栅、特殊五金等),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合同或附件图纸,双方签字确认!别让“卖家秀”和“买家秀”伤了心。
违约条款要合理!天价违约金可能不被法律支持。损失赔偿(如房租)需符合“可预见”原则。双方对可能出现的延期要有心理预期和书面约定。
本案价值:市场监管局此案调解,不仅成功化解了尖锐矛盾,更示范了如何运用专业法律素养精准定性争议行为(如不当撤回格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间找到平衡点,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消费和谐的生动实践。
(徐雷 王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