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擅装摄像头侵犯他人隐私 吴中法院杜绝“一判了之”发出司法建议
2023-12-18 20:5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韩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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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相邻纠纷案件中邀请专业陪审员参与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李某与胡某系某小区相邻单元楼上楼下的邻居。因该楼房曾发生过多起高空抛物事件,故住在底楼的胡某在其院子的西南角安装了一台仰拍摄像头,对楼上的窗户进行监控。住在楼上的李某认为,该摄像头正对自家窗户,给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遂向吴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拆除摄像头。

  为更好地认定侵权原因、更妥当地实现案结事了,吴中法院邀请了具有物业行业工作经验的陪审员参与审理。

  审理中,陪审员发现,胡某安装摄像头的行为虽有不当,但也反映出案涉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在管控高空抛物方面存在短板。一方面,该小区内曾多次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另一方面,物业管理也缺乏有效的预防保障手段。合议时,陪审员提出,司法裁判应当以人为本,同时也要兼顾法理人情。胡某擅装摄像头确实侵害了他人隐私,但法院绝不应简单的“一判了之”,而要想方设法回应胡某对个人安全的合理期待。

  据此,法院判决胡某拆除摄像头。同时,法院听取陪审员意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会同物业一起对小区摄像头的整改方案进行讨论。经释法明理,胡某主动拆除了摄像头。此外,法院还向物业公司的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韩亚光

标签:摄像头;陪审员;法院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