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苏市农质〔2023〕11号)文件要求,自今年3月起,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围绕“三强化”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强化执法检查。本次执法行动采用双随机的形式,对随机抽取的21户养殖企业进行了检查。一方面,重点检查养殖台帐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白名单”以外投入品、是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另一方面,对内设垂钓区进行专项检查,指导规范垂钓区的养殖行为。行动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已立案查处案件1起。
强化监督抽检。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抽样规定,现场对鳊鱼、青鱼等重点排查品种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测水产品中是否含有地西泮、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目前,累计抽样39个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执法人员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兽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督促养殖单位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指导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增强养殖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至今,已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89份,指导对象63人次。
下一步,支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执法监管,坚持“产”“管”并重,杜绝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程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