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分级分类名录管理 让市民转角遇见美 《苏州市公园管理办法》五月一日起施行
2023-04-21 18:36: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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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4月21日,从《苏州市公园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制定出台《苏州市公园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该办法围绕构建“自然山水园中城、人工山水城中园的公园城市”目标,持续优化各类公园的布局与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转角遇见美”的生活新期待。

  近年来,苏州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效显著,已建成类型丰富、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大市范围创成全国唯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去年又明确了“公园城市”的发展目标。公园承载着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憩娱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随着苏州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市民对公园的内涵、品质、功能、服务等需求不断提高。《办法》出台恰逢其时。

  苏州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韩立波介绍,《办法》共四章三十条,《办法》明确了公园的定义、分类和适用范围,公园是向公众开放的,具有良好的绿化环境和服务设施,以游憩观赏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健身娱乐、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等功能的绿色生活空间,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口袋公园等,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活动。

  韩立波解释,《办法》提出公园实行分级分类名录管理,提升了公园精细化和长效管理水平。规范了公园规划和建设,倡导建设海绵城市、节约型园林、低碳公园等绿色发展理念,强调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突出苏州地方特色,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拓展“公园+”理念,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办法》要求实现绿地开放共享,践行以人为本理念。提出开放管理要求,鼓励向公众免费开放,收费公园应对特定群体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

  同时,规范市民文明游园行为,对携带犬类入园、噪声问题、游泳垂钓烧烤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规范了管理措施,避免社会矛盾的产生,保障了市民游园环境的高品质。

  《办法》还规定了多项重要措施,切实守护城市“绿色家园”。规定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公园数量和面积不得减少;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的性质,使得公园用地有所保障。

  下一步,苏州市园林绿化局将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办法》贯彻执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永久性绿地保护工作,起草制定公园名录管理办法并启动实施工作。

  据了解,2023年,苏州将新增及改造城市绿地210万平方米、“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230个,完善提升城市公园10个,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高媛

标签:公园;苏州市;公园城市
责编:陈衍晖